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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对2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消除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全省部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对25家隐患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通知》指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是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有效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政府在整治火灾隐患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适时开展督查督办,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销案。


  《通知》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专题研究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机制,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改火灾隐患的合力。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督办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拟定整改计划等方式,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形成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合力,有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实施处罚,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刚性措施,确保绝对安全。对责任不落实、督办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火灾隐患久推不动、久拖不改以及因此造成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黄军

责任编辑/胥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