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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上旬 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按80%比例收取台班费

  记者从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获悉,5月1日至15日,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按80%比例收取台班费。



  据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贵阳市出租车行业结合疫情防控、经营状况等实际,从2020年1月24日至4月30日,先后采取了减半和免收台班费的政策措施。各出租汽车企业、个体车主积极响应号召,有效减轻了行业从业人员经营负担,满足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行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国家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及相关要求,贵州省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已一段时间,同时陆续对诸多行业进行了开放。


  鉴于以上情况,2020年4月30日,贵阳市中心城区各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再次召开会议,研究5月份按比例收取台班费事宜。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出租车运营状况,经认真研究、充分协商决定:再次倡议中心城区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及广大车主,2020年5月1日至15日按经营合同约定台班费金额80%的比例收取台班费,5月份下半个月视疫情形势及社会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情况再做倡议及措施。



  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呼吁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并加强疫情防控,充分理解支持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作出的倡议及措施,积极响应配合企业相关工作的开展,遵纪守法,共担责任,共渡难关,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文/ 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责任编辑/胥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