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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经办流程变更

  4月25日,都市新闻从贵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因城镇职工医保和社保信息系统拆分,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经办流程发生变更,相关经办业务及变更后的流程通知如下:


  医保退休业务


  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当月在市社保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在次月15日前需到市医保征缴窗口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申报资料:贵阳市医疗保险业务变更花名册(单位退休职工需由单位填写)、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人员死亡医保终止业务


  市本级参保单位、家属在参保人员死亡的次月15日前需到市医保征缴窗口办理医疗保险终止。


  申报资料:贵阳市医疗保险业务变更花名册(单位职工需由单位填写)、参保人员死亡资料(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人员补缴医保


  市本级领取失业金人员需补缴医疗保险中断的(不受户籍限制),请携带失业金申领表可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851-87987578


  文/都市新闻记者 姚东

责任编辑/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