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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万!贵阳这位出纳员挪用公款14次

  4月22日,将114万元公款用于个人消费的贵阳市云岩区一单位出纳李某被送上被告席。


  云岩区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云岩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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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岩检察官指控:李某系云岩区某指挥部出纳,利用职务便利,数次篡改银行对账单,分14次窃取单位资金共计114.84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贷款及消费。


  庭审中,云岩区检察官通过PPT示证的方式,出示了指控李某犯贪污罪的全部证据,并依法发表了公诉意见。


  李某对检察官指控的贪污罪名及认定的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并承诺全力筹集款项归还单位、减小国有资产的损失。


  云岩区法院将择期对李某宣判。


  云岩区检察院表示,对惩治职务犯罪将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侵占国有资产违法犯罪,并积极开展涉案追赃工作,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左春林

责任编辑 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