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司机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开车不系安全带!曝光!

  安全带是迄今为止人类发明最简单、最有效的汽车安全保护装置,能有效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伤害。但有部分司机在驾车时,有不系安全带的坏习惯,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儿戏。日前,安顺市交警部门针对开车不系安全带、机动车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处罚、曝光、宣传的方式,提升辖区驾驶人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




  安顺交警部门公布了电子抓拍的成果,有29台机动车因为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曝光,11位驾驶人因开车不系安全带被曝光。




  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停车让行的,将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什么情况下,车必须让人?


  什么才算是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呢?以下几种情况,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


  (1)车让人就是在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指示机动车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左转、右转放行或黄闪灯,指示行人的信号灯也为绿灯放行时,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礼让行人通行;


  (2)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或路段,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渠化路口遇到斑马线出现黄闪灯时,应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驾驶人出现以下行为将被罚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司机将受到处罚:


  (1)行人已进入斑马线,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2)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3)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走的人行道相邻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刘丹

责任编辑/胥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