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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保护文物!安顺发出首份文物保护检察建议书

  4月15日,记者从安顺市检察院获悉,因安顺市普定境内文物保护不力,检察机关向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监管。据悉,这是安顺市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发出的首份文物保护检察建议书。




  2020年以来,安顺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新要求,积极稳妥探索办理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安顺普定定南街道办抄子村马岭半坡的“莲花古洞”,1984年就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是具有历史、艺术、文化机制的石窟寺和石刻类文物。洞内喀斯特地貌形成的钟乳石形态优美、栩栩如生,还有晚清云南监察御史、后任国民政府教育总长任可澄,以及时任国民政府贵州省主席杨森等名人的题字石刻,已成为记载普定县历史文化的一张活名片,也是数代普定人的“乡愁记忆”。




  最近,安顺市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发现自“莲花古洞”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多年未依法划定其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内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亦未制定修缮、安全、利用、保护设施、环境整治等保护措施,存在界址不清,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导致文物周边长期有人为活动产生的大量垃圾,洞中钟乳石被破坏受损后一直未修复。


  为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普定县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县文体广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普定县文体广旅局及时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


  文/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责任编辑 孙远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