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的哥的姐 至4月底只收70%的台班费

  4月15日,记者从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获悉,4月16日至4月底,贵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企业台班费将按70%的比例收取。


  据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贵阳市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出租车行业结合疫情防控、经营状况等实际,从1月24日至4月15日,先后采取了减半和免收台班费的政策措施。各出租汽车企业、个体车主积极响应号召,有效减轻了行业从业人员经营负担,满足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行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国家分区分级标准及相关要求,从4月7日24时起,贵州省全部县(市、区、特区、新区)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地区。4月13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消费需求工作。


微信图片_20200415175442.jpg


  4月14日,贵阳市中心城区各出租车企业负责人再次召开会议研究4月16日至4月底按比例收取台班费事宜。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出租车运营状况,经认真研究,充分协商,决定再次倡议中心城区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车主,4月16日至4月底按经营合同约定台班费金额70%的比例收取台班费,5月视疫情形势及社会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情况再做倡议及措施。


  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呼吁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并加强疫情防控,充分理解支持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作出的倡议及措施,按照所属出租车企业的通知要求,积极响应配合企业相关工作的开展,行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参与、理解支持,每一名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共担责任,共渡难关,为全社会早日实现全面复工作出积极的贡献。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责任编辑 孙远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