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将可跨省异地处理
- 作者:
- 编辑:杨霞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20-04-14 16: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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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4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来源/新华视点
责任编辑/胥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