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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党员教育培训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抓好我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今年4月3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规划》,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明确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意见》的制定实施,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更加坚定自觉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奋斗的迫切需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于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教育培训效果更加显著、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健全3个目标,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有哪些特点?


  答:《实施意见》注重体现我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特色,包括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丰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培训资源体系、建立健全培训平台体系、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保障6个部分,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推动学习教育与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二是严格对标对表。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条例》、《规划》等党内法规制度,衔接《贵州省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2018—2022年贵州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相关文件,确保中央精神在我省落地落实。三是充分体现贵州特色。紧紧围绕全省守好两条底线、推进三大战略行动、抓好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建设等部署,提出了突出抓好脱贫攻坚培训、开展履行职责“两要点两清单”培训等一系列体现贵州特色、符合省情实际的工作要求,提出依托我省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以党校(行政学院)为主阵地、主渠道,各级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党员教育培训平台体系。四是切实增强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方法、创新载体,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工作路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条例》和《规划》对此均专门作了规定,请问《实施意见》有哪些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广大党员提升理论素养、增长工作本领的思想宝库,是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锐利武器。《实施意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作出具体部署: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摆在党员教育培训最突出位置,县级以上党委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必读书目和篇目,明确学习要求。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认真抓好学习计划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布局。党员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二是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坚持深化学习教育,建立较为完备的课程体系,加强对理论教育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开发一批教学案例和现场教学点,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坚持开展调查研究,引导广大党员运用科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坚持深刻检视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视思想言行,查摆不足短板,找准努力方向。坚持推动整改落实,引导广大党员边学边查边改,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党的创新理论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促进理论学习有收获。引导广大党员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思想政治受洗礼。引导广大党员把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作风和本领,做到干事创业敢担当。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引导广大党员始终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做到清正廉洁作表率。


  问:全省党员遍布各行各业,教育培训需求不尽相同,请问《实施意见》对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是怎么考虑的?


  答: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重在解决好“学什么”和“怎么学”的问题。《实施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丰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聚焦基本任务、服务中心工作、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要求,将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及经验做法、履行职责“两要点两清单”、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等列为重点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全省党员不断提升精神境界、增强使命担当,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二是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结合贵州实际,明确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党支部日常教育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培训资源体系。着力构建以开放师资库、精品课程库、特色教材库为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培训资源体系,夯实教育培训基础,更好适应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需求。


  问:请您谈一谈《实施意见》在改进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一是提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办学质量。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长进党校”工作,开展督学促学,找问题、补短板、抓整改。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以教学为中心,深化课程体系建设、办学质量评估、办学体制改革等工作,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加大省委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学院建设力度,力争打造成为面向全省党员干部的省级教育培训阵地。继续推动实施全省党校教师轮训计划,5年内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师全部轮训一遍。二是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统筹全省红色资源开发,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十个一”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以遵义干部学院为龙头的多元化长征红色教育体系建设,打造具有贵州特色的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品牌。重点培育建设遵义大发渠、六盘水岩博、安顺塘约—大坝、毕节海雀(文朝荣)和黔南“中国天眼”—麻怀等以新时代贵州精神为主题的党性教育基地,推动提升遵义会议会址、息烽集中营革命历史纪念馆、四渡赤水纪念馆等以红色精神为主题的党性教育基地。三是继续办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准确把握党员培训需求,不断丰富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进一步扎实办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提高党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优势,优化主会场和分会场双向互动交流模式,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提高学用转化率。四是建设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深入实施“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培训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与党员教育培训融合发展,建设开放、共享、规范的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紧紧围绕履行职责“两要点两清单”和党员能力素质提升需求,丰富网络培训资源,构建党员网络培训数据库,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党员开展自主式、集群式、互动式的学习。


  问:党内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基层党组织9万多个,党员173.8万人,如何实现《实施意见》提出的教育培训指标?


  答:《实施意见》提出了两个教育培训指标:一是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次数。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半年内进行任职培训。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党员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学时。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一般要分别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


  党员个人自学,包括个人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学习,不计入集中学习培训学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利用省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信息化平台组织的集中学习、并达到学习要求的,可计入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学时。按照脱产培训一天计8学时、半天计4学时的原则,党员每年参加8次以上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参加14次以上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经党支部做好相关考勤记录,即可完成学时指标要求。在此基础上,党员应该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积极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而不仅仅满足于完成学时要求。


  问:《实施意见》对高质量完成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组织保障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实施意见》提出4个方面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联系沟通机制,完善党员教育工作台账,认真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的直接责任。各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各级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健全培训制度。坚持需求调研制度,注重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学员需求的有机结合。坚持精准施训制度,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的特点和岗位需求,科学制定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师资选配,创新培训方式方法。落实组织管理制度,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严格执行学籍、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优化考试测评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结业必考”,把应知应会知识考试测评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必要环节,以考促学、以知促行。健全质量评估制度,实行课前审核把关、课中教学跟踪、课后效果评估,切实提高课程质量。建立效果跟踪制度,通过问卷、电话、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习效果的跟踪了解。三是落实经费保障。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保证专款专用,保障培训需求,提高使用效益。四是严格考核评估。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省委组织部将对《实施意见》落地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李薛霏

  责任编辑/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