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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地铁新规:乘车时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4月1日起,乘客在贵阳地铁乘车时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三)中明确规定:乘客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早在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乘客禁止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播放音响。


  《办法》还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同时也明确指出,乘客应遵守乘车规范,听从车站工作人员的合理指示和要求,文明有序进展、乘车,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对据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贵阳地铁倡导广大市民乘客在乘车出行时遵守文明乘车规定,防疫期间,在复工复产复学的路上,我们与您安全同行。

  

来源/贵阳地铁

责任编辑/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