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贵阳海关:出入境人员“六条红线”碰不得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遏制疫情通过口岸跨境传播,贵阳海关对所有经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入境的人员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检疫措施。

  三查:对入境人员实施100%查验健康申报情况,100%实施体温两道监测,严密实施医学巡查。

  三排:对“三查”发现有症状、来自疫情严重国家或接触过确诊病例的人员,100%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和实验室检测排查;

  一转运:对重点关注人员,一律按照贵州省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转运、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贵阳海关温馨提醒广大旅客,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本人及家人朋友的健康,在出入境时一定要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海关等工作人员做好三查、三排、一转运等卫生检疫措施,如有以下六类行为之一将被认定为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

  一、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二、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四、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五、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六、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上述六类行为如引起新冠病毒肺炎、鼠疫、霍乱、黄热病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冯倩

责任编辑/孙远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