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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永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思南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原大队长王永强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石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石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永强利用担任思南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铜仁检察

  责任编辑/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