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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征兵工作政策公告:上半年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推迟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现将2020年征兵工作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取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以及相应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的规定。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引导鼓励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优秀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有台湾地区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当尽可能多征集台湾地区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二、征集时间: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9月1日。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通道现已开通,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将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欢迎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宣

2020年3月19日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责任编辑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