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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贵阳市医疗机构全面恢复诊疗行为

  贵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4日发布通告:即日起 贵阳市医疗机构全面恢复诊疗行为。


  全文如下: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恢复全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通告(第12号)


  根据省、市关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省复工复产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满足市民就诊需求,全面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按照《贵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第3号)规定认真做好返岗医务人员情况排查、医疗物资准备、医疗场所防疫消杀、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务人员和工勤人员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即日起可恢复诊疗行为。


  二、除省级确定的10家、市级确定的18家发热门诊和11家定点救治医院外,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暂停发热病人的诊疗行为。


  三、恢复诊疗行为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和《贵阳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工作规范》(详见附件)开展诊疗行为。对发现的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就诊患者,要做好信息登记,由发热预检工作人员按规定转至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诊。


  四、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卫生监督部门要指导复工复产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疫知识培训,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跟踪指导和执法监管,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抓好执行落实。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附件:


  贵阳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恢复和规范贵阳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全力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省复工复产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加强院感控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在开展医疗服务时,要按照国家、省、市下发的各项疫情期间加强院感防控工作的要求,以最严格标准、最细致措施,毫不松懈地做好院感防控工作。要层层签订院感防控责任书,压实各项院感防控责任,确保院感防控万无一失,实现"零感染"目标。对院感防控不达标的,卫健部门要责令其抓紧整改。


  二、加强普通门诊管理


  1. 加强门诊通道、出入口管理,进入门诊前应进行“贵州健康码”的扫码及审核。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指导、帮助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困难人群做好扫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2. 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就诊,一名患者原则上限1人陪护。


  3. 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询问,对疑似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由发热预检工作人员按规定转至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诊。


  4. 合理安排就诊流量,候诊区、窗口等区域人与人之间应间隔一米以上,候诊区等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0 分钟。


  5. 在必要时,可在候诊区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询问,对疑似人员由分诊护士带至发热预检分诊处进一步检查。


  6. 医生接诊时应再次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将体温及流行病学史录入门诊病历。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严格执行手卫生,医务人员接待患者时做到“一患一消”。


  三、加强急诊管理


  1. 加强通道出入口管理,进入急诊前需进行“贵州健康码”的扫码及审核。患者需实名挂号,急诊患者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诊室原则上应“一室一医一护一患一家属”。


  2. 加强预检分诊工作,患者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应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询问,对疑似患者由发热预检工作人员按规定转至定点医院就诊。


  四、加强住院部管理


  1. 住院患者的诊疗环节(含首次病程记录、首次上级医师查房等)中,必须与新冠肺炎鉴别。


  2. 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控制加床;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的住院病房陪护探视制度,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得探视、陪护,如必须探视、陪护的,限一患一陪护,探视和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并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按照院感防控规定对探视和陪护人员进行规范管理,督促其戴好口罩、监测体温、做好记录、不得串门、不在公共区域逗留、限制探视时间等。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 加强医务人员防护管理。疫情期间,除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等重点部门以外的医务人员最少应采取一级防护措施。


  2. 加强工勤人员管理。加强对护工、配餐、输送、安保、保洁等工勤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新冠肺炎防控有关的消毒隔离知识和基本防护技能,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六、加强医技部门管理


  1. 实施非急诊预约检查,引导患者错峰就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开展分时段预约检查,避免人群聚集。


  2. 落实“一人一诊一室”,科学间隔每名患者检查时间,原则上患者检查间隔要大于5分钟,间隔期间医务人员要执行手卫生。


  3. 加强日常的清洁、消毒工作,每天至少一次诊室消毒。严格做好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空气)、医疗器械等清洁消毒。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来源/ZAKER贵阳

责任编辑/胥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