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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财政下达1.31亿元专项资金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日前,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达2020年贵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1亿元,用于确保贵阳市建档立卡已脱贫户稳定增收,避免已脱贫户出现返贫,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据了解,2020年贵阳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具体分配情况为:开阳县3381万元、清镇市2984万元、息烽县2275万元、修文县2012万元、乌当区910万元、花溪区896万元、观山湖区642万元。


  据悉,此次下达资金按照已脱贫人口数量,同时考虑疾情对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分配。主要用于2019年12月31日动态调整后的全市14786户43166人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和有建档立卡已脱贫户的68个乡镇723个村发展产业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等。


  贵阳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相关区(市、县)要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围绕“三变”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及时制定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下达之日起30日内资金全部拨付到乡(镇),资金备案率、拨付率达100%;项目完工20日内项目须完成验收;扶贫资金项目在规定时限完工率必须达到100%。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袁航

责任编辑/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