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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企业,满足八条件方可开(复)工

  3月3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指南》指出,企业要满足八个条件方可开(复)工。


  这八个条件是:


  一、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实际配备防护、消毒等防疫物资;现场人员统一发放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和施工现场疫情应急处置等有关方案。包括:


  1.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项目复工方案。


  2.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3.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及消毒管理制度。


  4.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食堂管理办法。


  三、施工项目食堂、宿舍、办公场所做到每日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完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措施。


  四、对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和转岗人员,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五、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六、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等安全、完好。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已排除,并落实专人管控。


  七、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八、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设施齐备、完好。 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一个领导小组、一张责任状、一份复工指南、一套排摸表格、一个管理规范,一个企业防控专班,一份驻项目联络员名单”等七项,确保开工平稳有序、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黄军

责任编辑/赵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