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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安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违法犯罪

  2月2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公安机关治安(食药环侦)部门着眼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紧盯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生消毒用品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以及药品等各类疫情防控物资,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仿冒知名品牌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食药侦)部门共破获涉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犯罪案件6起,刑事拘留6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犯罪窝藏点2个,收缴假劣口罩49400余个、假劣消毒液4650千克,涉案金额76.4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深入核查涉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线索25起,其中6起已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6起移交市场监管处理。



  在工中,作省公安厅治安(食药环)总队及时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犯罪线索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督办、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使严重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同时,组织警力深入网上、网下摸底排查,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梳理有关情况线索。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公布电话、重奖举报等方式,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深挖彻查,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摧毁犯罪网络、团伙,以点带面,打上线、打团伙、打源头,确保打深打透,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案例一:


  遵义市红花岗分局侦破旦某某、石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犯罪嫌疑人旦某某于2020年1月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通过别人的介绍从微信上以每个口罩3元的价格订购了10000个口罩用于销售。旦某某、石某某等人通过“层层倒卖从中赚取差价”的方式共售出伪劣口罩9000余个,涉案金额近1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旦某某、石某某等人已被红花岗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


  贵阳市南明区万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2020年2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区分局河滨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销售假口罩和消毒液,河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排查,2月8日凌晨,南明警方将嫌疑人万某某抓获。经查,嫌疑人万某某开设了一家贸易公司,主要经营发泡一次性餐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万某某瞅准市场上对口罩及消毒液的大量需求,数次低价进购三无口罩,消毒液进行倒卖。在万某某公司,民警现场查封口罩共计2.76万个,三无消毒药水186桶,每桶50斤,合计4.65吨。经过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清点、认定,该公司销售的口罩及消毒液均为三无产品。目前,万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恬

  责任编辑/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