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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任免一批干部,包括20人

  安顺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圣文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安顺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煤炭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德燚、陈勇同志任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安顺市人民政府决定:

  郑汝林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建同志任安顺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文锦同志任安顺市教育局督学(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陈荣鑫同志任安顺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先进同志任安顺市水务局副局长;

  吴为同志任安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保留正县长级);

  张持彬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辜贤刚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驻青岛联络处主任;

  张波同志任安顺市实验学校校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实验学校理事会理事职务;

  封葑、卢立同志任安顺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慨同志任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安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洪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王明强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冷朝阳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齐紫丽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驻青岛联络处主任职务;

  李锦鸣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实验学校校长、理事会理事长、理事职务。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