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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印发通知 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及时受理慈善组织提交的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做好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同时,指导督促慈善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募捐等慈善活动,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指导督促慈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节奏,建立快速便捷的分配通道,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与疫情防控定点诊疗医院等接收单位有效对接,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防止捐赠款物积压。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布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各级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发挥专业优势,配合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慈善款物分发等,主动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


  此外,省民政厅公布了全省慈善组织疫情防控捐赠民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其中贵阳市的举报电话为0851-85830343或17785885090。


来源/贵阳日报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