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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县发布紧急通告:寻找2月8日确诊患者杨某枝密切接触人员

  2月8日12—24时,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7例,其中黔东南州天柱县新增1例。2月9日,天柱县发布


  紧急寻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人员的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我县返黔人员杨某枝(男,27岁,住天柱县渡马镇岩门村五(2)组,长期在广东务工,系首例确诊病例患者袁某波外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目前正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020年1月14日13时患者一家人自广东东莞自驾车返回天柱;1月15日5时左右回到天柱县渡马镇岩门村家中。1月16日至21日患者带儿子(因支气管炎)到天柱县妇幼保健院输液。1月21日至22日上午在白市镇地样村大树脚组确诊病例患者袁某波家聚餐。1月22日下午至28日在渡马镇岩门村聚餐。1月29日在兰田镇街上杨某亲戚家聚餐,曾与妻子自驾车到瓮洞镇参观瓮洞大桥(全程约20分钟,未与他人接触)。2月1日因儿子咳嗽、鼻塞再次带儿子到天柱县妇幼保健院化验、购药。2月2日下午15时作为袁某波密切接触人员之一送至天柱大酒店集中隔离观察。2月5日送至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为防止疫情传播,现向全县征集在上述地点和时间段内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凡在上述地点和时间段内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看到通告后,请第一时间到所在村(居)委会登记,并先行居家隔离观察,若您目前已经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第一时间拨打天柱县疾控中心电话(0855-7557359)接受诊疗服务,以便及时诊治。如有隐瞒接触情况导致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天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潘德玉

责任编辑/周梓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