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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管控对象有奖!金沙县发布阻击新冠肺炎疫情奖励办法

  2月8日,毕节市金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发布消息:举报新冠肺炎管控对象有奖励,奖金额从200元到500元不等,一经查实,由当地政府立即兑现举报者。


  举报范围和内容为:2019年12月20日从武汉到金沙人员、2020年1月20日从湖北(武汉)等地区到金沙人员、未按要求实行居家医学观察的,其本人或亲属未到当地乡镇政府或村(社区)登记或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近期出现发热或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未主动到当地居委会(社区)并到指定医院就诊的行为;


  私自接纳、容纳外地居民在家居留、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


  违反取消聚集活动有关规定,擅自举办酒席、聚餐、聚会等集聚活动的;


  在疫情防控中弄虚作假、未尽职责、造成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行为的。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可采取当面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向金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857-7229110.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每条线索给予200元奖励,关键信息奖励500元。由当地政府立即兑现。同一情形多个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


  金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称,发布新冠肺炎阻击奖励办法,目的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进行群防群控,坚决阻击疫情在金沙境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责任编辑/赵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