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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天眼时评】依法防控疫情,严禁乱作为

  纵观近期基层防控疫情的新闻,总体来说是令人感佩而尊敬的,但是,有的地方也存在错误的做法,甚至是违法的做法。


  防控疫情,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这是铁的组织纪律。但是,我们要牢记,依法行政不是口号,法无授权不可为。


  村规民约等基层自治措施,以及行政规定,都不能和国家法规相抵触。下位法服从上位法,也不得违背上位法,否则无效。


  有的以基层自治为理由擅自封路,擅自排外,这当然是违法的。北京某小区拒绝外地返回人员进入,理由就是社区规定,接警警察竟然说没办法,这是对自治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有误。


  更极端的是,有的一级政府违法封堵道路,然后还以这样的理由对正常行驶的市民处以罚款乃至拘留等措施。这是错上加错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市民提起行政诉讼,政府十有八九是要败诉的,这不仅有损政府威信,也提高社会司法成本。


  我们只要依据常识就能判断,随意封堵公共道路的行为是违法的,更何况,公安部已经三令五申不得采取这种错误措施。如果村民自治组织甚至一级政府把公安部要求和法律规定置若罔闻,这和依法治国当然是背道而驰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纠正这样的违法行为。


  严防死守,战胜疫情。但在战胜疫情的过程中,既要防止不作为,也要防止乱作为。


  目前,大家对不作为的失职行为比较关注。根据2月5日发布的消息,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严肃查处并通报落实疫情防控部署不力、失职失责问题311起。


  极少数基层干部存在错误的想法,有怕出事的保守心态,也有比政绩的冲动,这就很容易把一点小事非要上纲上线处理。正确的做法,即使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也存在“善意的忽略”的人性化空间。


  依法行政,依法防控疫情,牢记有权不能任性。执行有力,是比巧干,是比精准,不是比谁更蛮。

文/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评论员 肖郎平

责任编辑/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