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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令?贵州警方拘留3名“侥幸者”

  防控疫情之际,各地方政府都在发布疫情防控公告,暂停娱乐场所、疫区来黔人员隔离、少出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但少数人不听政府疫情防控政令,心存侥幸。


  2月1日,记者从贵州警方获悉,贵州各地警方对不顾疫情形势,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令行为者,坚决查处,拘留3名“侥幸者”。



  1月26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部分公共场所和公告活动实行管控的通告》。1月30日晚,兴义市公安局巡查过程中,发现兴义市富兴一街某娱乐场所仍在经营,40多人正在聚集饮酒,民警立即将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申某某传唤调查。


  经查,申某某在明知政府已经下达通告的情况下,出于侥幸心理,不仅不顾疫情形势,无视通告规定,仍然正常营业。



  兴义市公安局依法对申某某行政拘留。


  金沙县居民王某俊由武汉返金沙县过年,当地工作人员到其家中做了政策宣传,要求其居家隔离。王某俊在明知金沙县人民政府已经发布《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后,仍不听劝阻,不戴任何护具擅自外出,到人员聚集地游逛,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金沙警方对王某俊处以行政拘留。


  1月27日,纳雍警方对阻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检查的一名违法嫌疑人行政拘留。


  1月30日,金沙警方发现湖北籍男子解某从湖北老家带妻子骑摩托车回乡探亲,在设卡处两人不听劝返,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逃离。当地警方经过7过多小时找寻终将两人在山间找回,移送到县城定点酒店居住。


  贵州警方表示,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武汉返乡人员、湖北籍来黔走亲访友人员,外出返乡人员、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监测、登记、摸排和筛查。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打响防疫阻击战,对违反防控规定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公众:在疫情面前,都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提高自己的疫情防控意识,遵守人民政府发布的各项紧急决定,自觉减少各类聚会聚餐等聚集活动,做好安全隔离防护工作;不能无视各项法律法规,要用实际行动为全面打赢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阻击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责任编辑/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