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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贵州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遴选建设启动

  1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在全省遴选第三批75位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以加快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内涵发展,强化名师对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秀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到2028年,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多彩贵州新未来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基本形成。重点培养造就100名德教双馨、垂范引领的教育家型教师,1000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能发出‘贵州声音’的名师名校长,10000名潜心育人、扎根山乡、示范带动的骨干教师”的要求,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做到培养一位名师、带动一门学科、引领一个团队、产生一批成果,发挥名师工作室带动辐射作用,使名师工作室成为骨干教师的孵化地。


  此次遴选对象为全省在职的省级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已经担任省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的不参加申报。年龄男教师不超过55周岁、女教师不超过52周岁(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止)。


  遴选将强化师德师风教师素质评价第一标准,对有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或者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申报。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推荐、择优选拔的原则,以及兼顾全面的原则。


  此次遴选条件具体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评价优秀。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行为并查实的,不能申报。


  (二)积极示范引领,发出“贵州声音”。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跨区域的论坛、研讨活动上进行主旨宣讲或主题报告1次以上,或跨县(或省属学校需要跨市州)域送教2次及以上,或与本地区域内乡村教师正式结伴成师徒关系2人以上,且每年至少到每一结伴的乡村教师所在学校到送教2次以上。


  (三)培养中青年教师。近三年培养指导本地区或本校本学科3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至少有1人在成为省级骨干教师,或少有2人在成为市州级骨干教师。


  (四)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在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探索本学科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中的问题,并取得显著成绩且同行认可。担任省级教学名师或特级教师以来,发表本专业的论文、教学总结等1篇以上,或1篇论文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主持完成本学科的市州级及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获市州级教育科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


  (五)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六)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构建学习型、研究型团队;建立乡村工作站、助力乡村教师发展;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按照《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接受考核评估。


  (七)同等条件下,申报人是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获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第三批贵州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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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在名额范围内,按以下比例合理分配各学段名额,中学50%,小学40%,学前10%。)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雨

责任编辑/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