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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贵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将实行集中统一审批

  1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自2020年起,我省面向中小学的各类非常规教学活动,实行集中统一审批(教育部批准同意的活动项目、要求等以教育部批准为准,市、县相关工作参照执行),以进一步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在园幼儿)的各类非常规教学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据了解,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省性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历年举办竞赛过程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主管部门终止的,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竞赛。活动由主办方委托有关组织承办的,承办方资质由主办方负责审核并对活动举办负全责。社会组织申请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活动,需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省教育厅发起申请。


  活动审批原则要求为:


  (一)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得影响和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教师额外工作量。


  (二)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活动,不得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和其它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


  (三)必须坚持从严认定,凡未经过各级教育部门认定批准的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参加相关活动。


  (四)必须坚持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合理整合精简、科学筛选分解各类进校园活动,如不同单位申请举办活动内容相似的,自愿服从整合。


  (五)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竞赛活动。


  按照要求,活动申报举办方应于2020年2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资料邮寄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邮编:550081),电子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zsjytjjc@126.com)。逾期未报视为无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活动,并不再单独受理申报。


  省教育厅委托专业机构或抽组专家组承担具体受理、初核工作,集中对申请举办的各类活动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严谨性进行充分论证,或开展实地调查,提出初核意见。省教育厅按规定程序研究初核意见,对同意举办的,将活动主办方、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在省教育厅官网公布。同意举办的竞赛及各类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1年,期间一般举办1次。受理和研究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雨

责任编辑/阮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