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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车票800余张 非法获利8万余元,倒票“老手”春运前一天落网

  为维护良好的春运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倒卖车票不法活动,铁路警方提早谋划部署,自去年底全面开展了打击倒票“猎鹰-2020”战役。经周密研判、多方查证、跟踪追击,1月9日春运大幕正式开启的前一天,贵阳铁路公安处成功抓获1名从事倒票活动4年、涉嫌倒票800余张、非法获利8万余元的倒卖车票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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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供述其违法犯罪事实


  2019年12月,铁路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昵称为“我帮你回家的欲望”的网友在网上聊天中,多次声称自己能抢到车票,只要给好处费,就能帮人买票,并以此为名,频繁在网上招揽“顾客”,活动异常。


  根据这一线索,贵阳铁路公安处立即组成专案组,网上网下同步开展了缜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二十多天的查证,确认该嫌疑人李某确有代人买票收取好处费的倒卖车票行为。2020年1月9日9时,在摸清其行踪后,民警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李某临时租住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并扣押其用于实施倒票的电脑一台、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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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从李某住处将其查获(执法记录仪截图)


  经查证,李某是贵州织金人,今年26岁,无固定职业,靠打零工为生。2015年以来,他根据网上聊天和自己查找到的信息,先后在网上购买了200余个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12306账号、3个抢票软件,并开设了一个抢票微信公众号。操作中,李某先是在网上发布代买车票信息,招揽到有购票意向的旅客并谈妥价格后,索取其真实身份信息,然后通过变换不同账号购票,规避12306系统对频繁购票信息的监测,以需购票旅客的真实信息抢购车票。在将订票信息发送旅客后,再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收取每张车票80至120元不等的“好处费”。


  审讯中,李某自称,他平时都在工地打工,每年12月到次年的3月,就辞工不干,专职在家里为他人抢票“收钱”。自2015年春运至今,他已倒卖车票800余张,非法获利8万余元。在现场扣押的李某手机中,还保留着部分商谈价格的聊天记录和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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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手机上保留的代人购票商谈信息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通讯员 郭红 许璇

责任编辑/刘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