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志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志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志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志义利用担任遵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贵州检察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