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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乘客!出租车有此类行为,欢迎拨打12345进行投诉!

  近日,一位市民向贵阳市运管局反映,称在汇金星力城乘坐出租车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一直在刷短视频,该市民有相关录像和照片为证,且市民也提醒过该司机,让其安全行驶,但该司机不予理睬。


  接到投诉后,贵阳市运管局立即对乘客的投诉进行核实,发现驾驶员的确存在乘客投诉的情况。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驾驶员驾驶员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运管工作人员表示,等信号灯间隙或者缓行均属于行车途中,司机在行车途中使用手机发短信、刷微博、玩微信、抢红包等等,都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由此,贵阳市运管局判定,该投诉案件为有责投诉,责令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停车学习,加强安全意识服务培训。


  温馨提示


  在此,贵阳运管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大家能够行动起来,共同抵制开车使用手机的行为,从自身做起。对于营运车辆,如发现驾驶员有此类不顾安全的行为,欢迎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通讯员 张敏

  责任编辑/孙远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