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义龙新区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义龙新区纪工委近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义龙新区鲁屯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赵明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赵明芬在担任鲁屯镇中心幼儿园园长期间,私设“小金库”,并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6月两次以考勤量化补助的名义,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鲁屯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7997元,赵明芬本人从中领取了1000元。2019年11月,赵明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予以收缴。


  2.义龙新区郑屯镇健康小学教师曾兴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2月13日,曾兴祥以其儿子曾某名义在郑屯镇大箐村单子安置区新房内操办搬家酒。2月28日,曾兴祥邀请同事到其郑屯镇大箐村单子安置区做客,并收受同事乔迁贺礼红包。2018年7月,曾兴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义龙新区德卧镇行政工勤人员岑贤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1月,岑贤两次驾驶德卧政府租赁用于脱贫攻坚的公务用车往返于德卧至兴义之间办私事,共计产生油费100元。2019年6月,岑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义龙新区雨樟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胡元洪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4年4月11日,胡元洪与时任雨樟镇副镇长王某某(另案处理)到成都参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的为期5天“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城管应急执法培训”。培训结束后,胡元洪与王某某未按期返程,并到四川成都、乐山等地游玩,后将游玩期间与王某某共同产生的费用共计10124元在单位报销。2019年8月,胡元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公款旅游费用予以退缴。


  5.义龙新区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曾启洲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曾启洲在任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期间,分别于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和2018年春节前的一天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5200元。2019年7月,曾启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义龙新区雨樟镇副主任科员谢国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谢国顺在义龙试验区农业水务和移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任职期间,2014年8月的一天,到雨樟镇长田村参与无籽刺梨项目验收工作后,收受项目老板送的500元的项目验收费。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的价值2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一张。另外,谢国顺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9年9月,谢国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6起案例,有的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有的大办婚丧喜庆、有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部分被通报人员在十九大后仍然顶风违纪,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举一反三,严守“底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恪守清正廉洁。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四风”问题,坚守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持续巩固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赵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