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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接单后就开始计费 运管部门说“NO!”

  近日,一位市民向贵阳市运管局法规科投诉,称自己使用打车软件准备从高新区前往世纪城,驾驶员在接到预约后就开始打表,最后收取了20元车费,请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接到投诉后,该名驾驶员来到贵阳市运管局配合调查,驾驶员解释到:“我当时接单后就将空车表按下,过去接乘客,在我的认知中觉得,接单了就开始计费属于正常收费。”


  了解情况后,贵阳市运管局认为,出租车驾驶员在使用手机软件接受乘客的即时预约订单时,应该在接到乘客后再进行打表计费。


  在处理现场,该市民表示,不予追究多付的车费,主要是希望驾驶员知道这样收费是不合理的。但驾驶员坚持以充话费的形式将车费返还给了乘客。


  最后,乘客表示,不希望这个事情对驾驶员产生更重的后果,予以撤诉。驾驶员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故贵阳市运管局将该投诉作无责处理,并记录在案。


  贵阳运管局法规科张敏告诉记者,很多驾驶员会认为,驾驶员通过打车软件接单,在接到乘客订单时,就已默认租给乘客使用了,因为接载乘客的路上不能搭乘其他乘客,而出租车又是计时收费的,所以应该从接到订单时开始计价。


  但乘客心中也有疑问,如果从接到订单开始计费,在去接乘客的途中,交通状况是不可控的,行驶路线、费用均不确定,可能是8元的起步价或是更多,乘客承担这部分费用并不合理。


  那么,贵阳市运管局是如何判定的呢?


  张敏介绍说,按照《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正确使用计价器的方法是,乘客上车后问清目的地,车辆起步后在开启计价器,到达目的地后停止计费。


  贵阳市运管局表示,在没有出台法律法规允许出租车驾驶员在互联网平台接单时就可开始计费前,我们要遵守已有的规定,按已有的原则办事。


  在此,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注意,出租车在使用打车软件接受乘客招租时,不能在接到互联网平台的订单时就进行计费,应在乘客上车后问清目的地,才能开始计费。


张敏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责任编辑/周梓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