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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沉疴顽疾”亮剑 贵州打响为期半年的脱毒脱贫集中攻坚战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刘丹

实习生 张僡

  以脱毒保障脱贫,以脱贫巩固脱毒。


  12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禁毒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共核实涉毒贫困人员23433人,已脱贫22504人,未脱贫929人,脱贫率96.04%。


  为确保全省涉毒贫困人员2020年底同步脱贫出列,预防涉毒贫困人员新滋生,省委政法委、省禁毒办、省扶贫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下发《全省涉毒贫困人员脱毒脱贫集中攻坚方案》。


  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毒贫困人员脱毒脱贫集中攻坚行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教育、经济、文化等手段,向“沉疴顽疾”开刀,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全力预防已脱贫出列涉毒人员返贫的目标,构建新时代具有贵州特色的禁毒脱贫工作体系,贯彻落实治毒与治贫相结合的目标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全省涉毒未脱贫人员

  实行“一人一策”精准扶贫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多部门参加的禁毒脱贫集中攻坚专门工作小组,进村入户逐人见面核实,进一步摸清涉毒贫困人员贫困原因、贫困程度、涉毒情况、脱毒情况和生产、生活、工作、收入、计划出列时间等情况,逐户逐人建档立卡,实行“一人一策”“一户一方案”。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资产收益扶贫、教育培训、安置就业、动员社会安全人士帮扶、医疗保险和救助、社保政策兜底等措施,整合优势资源对涉毒贫困户进行精准帮扶。


  吸毒贫困人员

  开展戒毒康复和就业安置


  《方案》对于吸毒贫困人员、贩毒贫困人员、既吸又贩贫困人员,靶向治理,拳拳到肉,直击痛点,破解难点。


  对于吸毒贫困人员,要充分发挥强制隔离戒毒的功能作用,强化戒毒治疗措施。


  对期满出所的吸毒人员,依法责令社区康复,严格落实“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和管控帮扶措施。


  对执行药物维持治疗的,由当地政府予以保障免除相关费用。对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其他戒毒巩固措施的,要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对象,动员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就业安置基地等进行集中戒毒康复和就业安置。


  对社会面吸毒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居委会)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辖区社区民警要严格落实管控责任。


  对外出吸毒贫困人员,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落实双向管控措施。


  对现状不明的吸毒贫困人员,要综合采取各种手段,查找并落实管控措施。


  贩毒贫困人员

  矫正涉毒犯罪心态加强技能培训


  对贩毒贫困人员,《方案》明确要加强动态轨迹跟踪,强化对有涉毒重点嫌疑人员的落地核查,坚决打击涉毒犯罪行动。


  对正在管制、拘役、服刑的涉毒贫困人员,要加强思想改造和教育挽救,积极矫正涉毒犯罪心态,防止其回归社会后再次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出所出狱的贩毒贫困人员及其他涉毒犯罪前科人员,要采取定期见面、上门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加强技能培训和从业资格认证,引导从事合法合规工作。


  同时,《方案》对既吸又贩贫困人员采取“靶向治理”:加强打击整治力度,依法惩处其涉毒违法犯罪,强化人文关怀救治力度,落实戒毒治疗措施,确保全部实现脱毒。


  “清隐”“清零”“清库”

  坚决打掉一批农村贫困地区制贩运毒团伙


  《方案》提出,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打掉一批盘踞在农村贫困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制贩毒团伙,抓获一批种制贩运毒人员,切断毒品供应渠道,摧毁贩毒网络,防止成为毒品集散、交易的地下市场,清楚藏匿在贫困地区的毒品制造厂点、分销窝点、零贩网络和涉毒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要结合吸毒人员排查“清隐”、脱失吸毒人员“清零”、吸毒人员“清库”“重嫌必检”等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毒品亚文化泛滥的乡镇、村寨、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外来人口聚居区新滋生、隐性和复习人员排查发现力度,强化强制隔离戒毒和动态管控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铲除贫困地区毒品问题滋生土壤。


(责任编辑:赵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