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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政府公章进行虚假房屋买卖,黔南一男子被提起公诉

  近日,独山县检察院对杨某某伪造政府公章和政府房屋征收协议骗取钱财一案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杨某某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18年7月,杨某某许诺用独山县影山镇的安置房抵押给孟某某,借款3万元,杨某某还一个月的利息。一个月后又借得孟某某3万元,当场还3000元的利息,之后杨某某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提出将抵押的房屋以1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孟某某,由于房屋的所有人是杨某某母亲,杨某某就伪造了政府的相关征收协议和政府公章骗取孟某某的信任,转让协议签订完毕后孟某某将10万元打到杨某某的账户,杨某某先后骗得孟某某15万余元,之后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杨某某陆续跟宋某某借款6万余元,后杨某某仍以伪造的一份房屋征收协议和政府公章骗取宋某某的信任和宋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用之前的借款抵房款,宋某某共支付给杨某某11万余元,杨某某用于赌博输光。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杨某某两次共诈骗得人民币26万余元。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杨某某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黔南检察

 责任编辑 周梓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