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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崇琳决定逮捕

  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王崇琳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崇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