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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获5个试点县名额!国家发改委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1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方案显示,将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西藏及四省藏区、安徽省,选择 50个县(市、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试点县应在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优先选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省级发展改革委按照确定的名额和要求做好试点县的筛选工作,在本方案印发1个月内,将试点县名单及选择依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报材料,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





  最终目标,到2022年,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生态保护地区造血能力得到增强,生态保护者的主动参与度明显提升,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附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