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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敷衍应付、扶贫走过场!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中的不担当不作为

  编者按: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推进会上,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全省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787件,党纪政务处分1401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涉案金额1.33亿元,返还群众601万元。


  透视这些被查处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及其表现,既展现了全省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也反映出各地不担当不作为,贪污侵占、纵容庇护、套取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顽瘴痼疾依然突出。今天推出第一期,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中的不担当不作为。


  典型案例1:巡视整改岂能敷衍应付?


  2018年8月,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存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入住率低”的问题。接到巡视反馈意见后,马场坪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开展整改,并明确该街道办扶贫工作站站长廖春举负责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


  廖春举作为扶贫工作站的负责人,本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思考谋划,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但他却未认真履行职责,不担当、不作为,在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时,仅仅参照市级整改方案简单修改便上报,导致街道办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入住率低”的整改措施中出现“由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下发整改方案”“对危改完成进度滞后的乡镇实行周调度”等不符合街道办实际的内容,甚至于在方案附件中直接使用“福泉市脱贫攻坚工作整改工作清单”。2019年9月,廖春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2:别让扶贫成为“走过场”


  开展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排查工作是脱贫攻坚住房保障的重点工作,目的是消除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现象,切实提高群众居住质量。但在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新桥镇,由于驻村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却把“好经”念歪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义龙新区新桥镇的一次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排查工作说起。


  2018年7月,应组织要求,新桥镇人民政府正科级干部贺正勇负责开展富新村农村老旧房透风漏雨排查工作。在工作开展中,贺正勇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在未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的同时,错将该项工作同住房保障排查工作数据混淆,从第一次排查数据17户到第二次排查数据变更为8户,贺正勇仍未发现自己的错误。


  不仅如此,在镇工作组告知贺正勇上报数据不符合透风漏雨房屋条件,要求其再核实的情况下,贺正勇为了贪图方便,索性以零数据上报,未再开展排查,直到2018年12月新桥镇重新调整干部负责该村此项工作后,才排查出实际的透风漏雨住房户为29户。由于贺正勇对排查工作“走过场”,导致富新村未及时排查出透风漏雨住房户,给当地脱贫攻坚带来不良影响。2019年5月,贺正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点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却漠视群众诉求,履行职责不用心不尽力,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患得患失,见问题就推、见困难就绕,使好政策难以落实落地。上述不担当、不作为行为不仅是作风和能力问题,其本质更是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缺失、责任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担当作为是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最根本、最现实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气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干在实处,不做反面教材。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问责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以警示常在力促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负责,主动作为。(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刘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