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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7类食品516批次样品 不合格6批次

  11月7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蜂产品、饮料和食用农产品7类食品51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丙二醇、镉(以Cd计)、毒死蜱、水胺硫磷、菌落总数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贵州月圆和天下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豪利时(福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蛋糕,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豪利时(福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贵州省仁怀市合力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瓢儿白,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三、贵州省余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贞丰余记粽粑(咸味型粽子)(28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贵州省余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贞丰余记粽粑(咸味型粽子)(25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贵州威宁宾隆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肝,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普定县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粽子》(SB/T 10377—2004)中规定,新鲜类粽子的菌落总数的限量为50000cfu/g。食品中的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的毒性较大,且在人体内代谢较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规定,镉在畜禽肝脏中的限量为0.5mg/kg。畜禽肝脏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畜禽养殖过程中对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丙二醇


  丙二醇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主要起到稳定和凝固、抗结、消泡、乳化、水分保持、增稠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糕点中丙二醇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糕点中丙二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丙二醇。


  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叶菜类蔬菜中的水胺硫磷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蔬菜中水胺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随意扩大使用量,或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中毒,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芹菜中的毒死蜱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普通白菜中的毒死蜱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蔬菜中毒死蜱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在种植环节过量的施用药物所致。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中毒,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