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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纪,贞丰、普安5名村干部被立案审查

  日前,贞丰县、普安县5名村干部因涉嫌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1.贞丰县永丰街道办老城社区常务干部李某芬案

  李某芬自任老城社区常务干部以来,在协助永丰街道办开展养老保险评定和审核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其负责辖区内出现社区居民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43个月,造成国家资金流失2665元。2019年10月,李某芬被立案审查。

  2.贞丰县者相镇这艾村原村委会主任黄某案

  黄某任这艾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未及时将所负责片区低保人员死亡信息上报到镇社会事务办办理注销手续,导致低保人员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资金长达15个月,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2019年10月,黄某被立案审查。

  3.贞丰县鲁贡镇巧年村党支部原委员罗某琴案

  罗某琴作为巧年村党支部原委员,在2015年低保评定、申请、审核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所负责片区内巧年村二组死亡人员罗某某获得低保的情况未进行审核把关,导致罗某某死亡后其亲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210.66元。2019年10月,罗某琴被立案审查。

  4.普安县龙吟镇石古村计生专干黄某案

  2017年,石古村计生专干黄某领取石古村育龄妇女小组长工资报酬后,未及时发放给大洼组育龄妇女小组长王某某,长期占为己有,截留时间长达22个月。2019年10月,黄某被立案审查。

  5.普安县江西坡镇下山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杨某富案

  2011年,杨某富任下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在下山村杨家冲组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纵容、默许妻子违规收取服务对象杨某某“感谢费”1000元。2019年10月,杨某富被立案审查。

  (来源:廉洁黔西南 责任编辑: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