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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纪,兴仁市6名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

   日前,兴仁市6名干部因涉嫌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1.兴仁市巴铃镇百卡村原村委会主任某华案


  任某华任百卡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未认真审核相关内容的情况下,与某合作社签订协议书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协议书签订至今,任某华未根据协议书约定要求合作社及时兑现全部分红,导致村集体4年分红资金共计48000元损失,15万元本金存在安全风险。2019年10月,任某华被立案审查。

  2.兴仁市新龙场镇政府原临聘人员、原驻村工作员罗某有案

  2019年初,时任新龙场镇民裕村驻村工作员罗某有在开展医疗保险收缴工作时,收取21名贫困户医疗保险金每人220元。至今未按政策规定,退还每人100元的政策补贴。2019年10月,罗某有被立案审查。

  3.兴仁市新龙场镇大洼村信息员王某刚案

  在开展扶贫资金发放审核工作过程中,王某刚在其弟王某某户、竹山寨组陆某某户并未新购买牛、但均有小牛犊的情况下,安排其弟与陆某某户交换牛犊并拍照,每户申报领取补助资金各4000元,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王某刚被立案调查。

  4.兴仁市百德镇新厂村村委会主任熊某华案

  2017年11月,在原兴仁县新厂兴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属新厂村村级合作社)经营权转让租赁过程中,时任合作社法人熊某华对合作社原有资产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将其中9头繁殖母猪未进行折价便一并转让租赁给何某,导致村级资产流失;未经合作社监事委员会或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私自将合作社法人变更为何某。2019年10月,熊某被立案审查。

  5.兴仁市鲁础营乡海丰村协管员葛某勇案

  2018年5月、8月,葛某勇作为海丰村协管员,未及时将高龄老人死亡信息上报到相关部门注销高龄补贴,致使海丰村两位高龄老人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高龄补贴至2018年12月。2019年10月,葛某勇被立案调查。

  6.兴仁市屯脚镇铜鼓村统计员李某案

  2017年5月,李某作为铜鼓村纳夯组分片管理负责人,未及时将高龄老人死亡信息上报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导致韦某某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高龄补贴长达两年之久。2019年10月,李某被立案调查。

(来源:廉洁黔西南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