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2021年底,贵州将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文图/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陈大炜 实习记者 徐宁峰


  10月28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徐海涛做客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和当代先锋网联合打造的“在线访谈”栏目时介绍了2019年至2021年贵州省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所要达到的数量、质量目标。


微信图片_20191028170838.jpg


  据悉,8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对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培训群体、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


  《实施意见》指出,2019年至2021年,争取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逐年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得到较大增长。


  2021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农民培训全覆盖,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技能人才待遇、技能人才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为强力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持续实施“全员培训”“雁归兴贵”计划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谁’的问题。”徐海涛介绍,针对企业,特别是千企改造和改革重组企业、外贸企业与12大特色农业产业、10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及5大服务业重点企业,将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


  围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 (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将持续实施“全员培训”“雁归兴贵”计划。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针对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省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将开展实用技能培训。


  建立一支促进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


  就贵州省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什么”的问题,《实施意见》指出,支持各类企业设立一批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一批职业训练院、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开展培训,支持企业设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此外,鼓励职业院校主动承接各类补贴性培训,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同类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我们将每年从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安排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建立一支促进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徐海涛说。


  统一补贴标准 完善补贴政策


  《实施意见》明确,对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在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企业,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给予企业补贴;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和易地搬迁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的,可根据用工主体发放工资的30%给予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同时,2019年起,全省在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17亿元,分3年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贫困劳动力扶贫技能培训。(责任编辑:赵飞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