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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也要受罚!贵阳156人被警告

 文/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曹源麟


  10月25日,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观山湖区分局获悉,在观山湖区交警开展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治理宣传行动中,目前已有156人不系安全带收到警告罚单,其中101人是乘客。


  10月24日上午9时40分许,贵阳北站站西路上,观山湖交警检查时发现一辆出租车上副驾驶位上乘坐的男乘客未系安全带,交警给予这名乘客警告处罚。


  10月25日上午,林城东路与长岭北路交叉口,交警在对一辆轿车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的一名乘客未系安全带,交警现场开出罚单,对这名乘客进行警告处罚。


  据了解,10月24日起,观山湖交警在林城东路与长岭北路交叉口、贵阳北站、北京西路、金阳南路与黔灵山路交叉口等人流密集区周边道路开展不系安全带治理宣传。2天共开出警告罚单156张,其中驾驶员不系安全带55起,乘客不系安全带101起。


  “谁违法,处罚谁,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处罚驾驶人,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乘客。”现场一交警说,不仅仅是驾驶人和前排副驾驶位乘客,包括车上后排的所有乘客都必须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对乘客不系安全带,主要是由路面执勤交警查处。目前是在宣传期间,交警采取不罚款的警告处罚,不用再去交警队处理,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车上所有驾乘人员都要系安全带。11月1日起,对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处罚。


  交警表示,驾驶人有义务也有责任提醒乘客上车就系好安全带,特别是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应提醒确认乘客系好安全带后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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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起 贵阳将严查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减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不系安全带造成的驾乘人员伤害,以及预防开车时因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11月1日起,在交警现场查处的基础上将全面通过高清监控设备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和处罚。


  治理方式:民警路面查缉+监控抓拍!查处对象包括私家车和营运车辆,要求车上所有驾乘人员都必须系安全带,其中以营运车辆为重点。贵阳市中环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城市主要道路及路口将是电子警察重点抓拍路段。


  贵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带是生命带,机动车在行驶时,驾乘人员应自觉系好安全带,提升自我安全防护的意识。同时,提醒驾驶人朋友,珍爱生命,杜绝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守法出行,安全相伴。(责任编辑:孙远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