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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贵州百个示范小城镇将提档升级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亮亮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实施全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3个1工程”,即推动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培育创建100个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加快推动全省1000多个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根据《意见》,我省将围绕“着力实施分类推进、着力强化规划引领、着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完善配套功能、着力彰显文化特色、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底,建设一批产业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功能配套更加完善、文化特色更加彰显、体制机制更加灵活的高品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全省新增城镇人口120万,带动全省城镇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据介绍,推动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将把“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小而专”作为工作原则和发展定位。加快推动全省1000多个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同时,立足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优势条件,推动“小城镇+”,大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形成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坚持宜工则工,打造一批配套补链、扩幅强基的工业小镇。坚持宜农则农,打造一批服务农村、助农增收的特色农产品集散小镇。坚持宜游则游,打造一批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的旅游小镇。坚持宜商则商,打造一批智慧高效、便捷价廉的商贸物流小镇。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原则,实施“8+X”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每个领域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实现项目化推进、工程化落实,确保2022年底完成项目投资3000亿元,建成“8+X”项目6000个。加快全省小城镇道路、供水、供电、停车场、广场、百姓重大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为彰显文化特色,将因地制宜把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三线文化、山地文化等融入特色小镇和小城镇规划建设中。深入挖掘地方民居、传统文化、特色风物,将提炼形成的典型文化符号和建筑元素广泛运用到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及主要公共建筑、重要节点,切实提高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可阅读性和可识别性。


  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将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确保2020年底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推广“轮值镇长”“名誉镇长”“小镇大使”等做法,努力提升特色小镇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编辑:周梓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