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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兴义市6名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

  日前,黔西南州兴义市6名干部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1.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办坝佑村笔架山四组组长王某才案


  2016年9月,王某才到龙达公司领取笔架山四组因修建公路被征土地相关补偿资金后,利用职务便利,长期侵占组集体补偿资金共计5.04万元。2019年8月,王某才被立案调查。


  2.兴义市下五屯街道永康社区耳寨五组出纳袁某正案


  2014年5月,袁某正利用管理耳寨五组集体资金便利,私自支取1万元组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承揽工程的资金周转;2016年2月,代表耳寨村五组收取小安置区门口推土提成费用2835元后,未存入集体账户,全部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1月,收取天生桥打砖厂安装电杆占地费2500元后,未存入集体账户,全部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9年9月,袁某正被立案审查。


  3.兴义市木贾街道东贡社区燕子一组出纳潘某志案


  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潘某志利用保管燕子一组集体账户存折便利,两次私自取出组集体资金共计6.5万元,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侵占时间分别为4个月和7个月。2019年9月,潘某志被立案审查。


  4.兴义市清水河镇林业站负责人王某勇案


  王某勇作为清水河镇林业站负责人以及参与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的人员,在清水河镇2013年珠防工程、巩固退耕还林项目、2015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等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未认真核实项目验收面积就签字同意给予验收合格,造成项目验收时应扣未扣资金共计62.66万元被项目施工老板刘某套取。2019年9月,王某勇被立案调查。


  5.兴义市鲁布格镇新土界村统计员黄某超案


  黄某超在组织修建新土界村朝南山组串户路时,为方便其亲戚今后修建坟墓,利用国家串户路指标补助的材料修建了一条路和一处坝子,所用材料费用共计8398元。2019年9月,黄某超被立案审查。


  6.兴义市威舍镇青龙村计生专干金某平案


  2014年至2017年,金某平签字代领下德赫组和马路湾组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等资金共计6660元,未兑现给群众,长期滞留手中。2019年9月,金某平被立案审查。

  (来源:廉洁黔西南 责任编辑: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