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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决定任命谭炯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王鲁铨

  9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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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刘远坤、陈鸣明、何力出席会议。副省长吴强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城镇燃气条例》《贵州省电梯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六盘水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洪渡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的决议;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变动后,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92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决定任命谭炯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接受雷艳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上,孙永春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决定任命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谭炯颁发任命书。


  会议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贵州省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提炼和继承发扬好经验好做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开创性做好地方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要着重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规矩,增强政治能力,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切实提高我省地方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守立法原则和立法规则,防止和克服立法工作中的随意性,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着力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选题、法规起草、审议把关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立法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三位公民应邀旁听了会议。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谭炯向宪法宣誓。(责任编辑: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