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农村生活污水怎么解决?贵州出台这两个污染物排放标准

  文/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周婷 王远柏


1.jpg


  9月27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贵州省两个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两个省级地方标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9年8月1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9年9月1日发布并实施。力求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提高环境质量,并解决贵州省目前环境污染防治的重难点问题。


  据介绍,《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发,既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更是推进贵州省涉汞行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需要。污水排放标准更是环境法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两个新标准的执行和落地,省生态环境厅今后将继续通过两个方面加强标准实施的后续指导和监督工作。


  首先通过加强涉汞行业企业的标准执行和工艺设备转型指导和帮带,持续推进汞污染治理,积极促进含汞产品和含汞工艺的低汞、无汞化替代;促进针对无意排放汞的减排技术的研发、普及以及实施相对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含汞废物的回收利用与安全处置、储存,以全面推动我省涉汞行业污染防治工作。


  其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较大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村容村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责任编辑: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