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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贵州将排查整治危房旧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走过场

文/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黄军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危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垮塌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贵州省安委办决定:自9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开展全省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9月20日至10月20日为全面排查阶段,各地要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分类整理、台账管理,做到“一房一档”;10月20日至12月31日为隐患整治阶段,各地要落实隐患整治责任,实行隐患分类整治。


  当前我省正处于主汛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容易导致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各地老旧房屋、危房和受地质灾害等影响的房屋较多,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对此,省安委办要求,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包括城中村在内的老楼危楼、老旧农房等城乡居民住房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房屋有: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质量差、失修失养严重、地基不均匀沉降、主体承重结构损坏严重和超负荷使用的公共建筑、邻近挡土墙及山体护坡的危险性较大房屋;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民征地拆迁安置房;采空区地面住房、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自建房、地灾影响区房屋;违法加层加高建筑、建筑玻璃幕墙、外墙面层、空调室外挂机、雨棚等其他可能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


  省安委办还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对不履行职责,或工作推动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房屋建设使用安全意识;要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