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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敲诈勒索学生?抓!

  文/周政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这样还配当老师吗?当然不能!  


  9月17日,记者从六盘水检察机关获悉,经综合考量,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敲诈5名中学生的中学教师批准逮捕。


  2017年5月的一天,六枝特区某乡镇中学两名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并没收,该老师将手机放置于自己办公桌内。第二天,该老师发现手机丢失,报告到教导处,教导主任刘某知道后,调取监控发现,当天晚自习后,这两名学生邀约同寝室三名同学趁没收自己手机的老师办公室没人,私自将手机拿回。


  刘某将五名学生监护人叫到学校,以言语威胁监护人,如不缴纳罚款就将学生移交派出所处理,且结果将影响学生参加中考。迫于无奈,五名学生监护人向刘某缴纳了1000元到3000元不等罚款共计9500元,刘某未向家长开具任何收款凭证,在长达2年的时间里,从未向有关组织部门或校领导报告,私自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今年六月,刘某被学生监护人举报。经纪检部门调查后,刘某将6500元退还四名家长(另外一名学生监护人因长期在外省,待其回家后签领退款3000元)。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严格审查证据,综合考量后认为,刘某行为直接反映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上的不足和学校教师监管及师德师风建设的失位。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教育最重要的场所,检察机关必须积极作为,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校园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