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 作者:
- 编辑:田旻佳
- 来源:新华社
- 发布时间:2018-03-19 1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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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集体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