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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核心提示:


  贵州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是全省4000万各族儿女的热切期盼。


  作为全省深度贫困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而繁重。如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省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是摆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群众面前的一道时代考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真抓实干、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挺说,认真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效,形成了具有关岭特色的工作经验。结对帮扶的永宁镇五指山村顺利实现了脱贫,为关岭自治县顺利脱贫摘帽贡献了检察部门的重要力量。


  结对帮扶干警为贫困户送油米,帮助打扫卫生

  

  制定七条措施 拓展检察职能


  搞好制度设计,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强力支撑。


  “院党组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到首要位置,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精准聚焦,全力服务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杨挺说。


  在总结近年来办理危害脱贫攻坚工作刑事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立足检察职能,拟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七条措施》,切实拓展检察职能,增强服务脱贫攻坚的实效性。


  措施一:精准发力,依托职能护攻坚。成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领导小组,进一步配齐配强涉脱贫攻坚刑事案件办案团队,组建涉脱贫攻坚刑事案件办案团队1个,由分管侦监、公诉的副检察长担任办案组长,及时协调处置办案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力。


  办案团队成立以来,共办理涉脱贫攻坚一审公诉案件15件38人,作出起诉决定2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1人;审查逮捕案件12件45人,其中批准逮捕30人,不批准逮捕25人;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份;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件1人,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1件1人。为建设法治关岭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措施二:注重办案时效,维护良好法治环境。涉脱贫攻坚刑事案件的办理,承办检察官在作出处理意见前,书面征求案发地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意见,依法办案,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脱贫攻坚维护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共书面征求案发地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意见12次。重点围绕该县大扶贫战略行动,集中打击了一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29人,不起诉1人;提前介入1件40人。


  “这些做法,一方面紧扣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兴表示,“另一方面,重拳出击,全面整治了影响农村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


  措施三:依托职责,主动作为。涉脱贫攻坚刑事案件,办案团队派员额检察官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侦查监督,确保案件质量,使案件的办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关索镇大桥村高寨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由检察长指挥检察官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对村组恶势力形成了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共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脱贫攻坚案件6次。


  措施四:高效作为,精准发力。对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扰乱社会秩序、盗窃等刑事犯罪案件优先予以办理,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阻挠破坏脱贫攻坚领域项目建设和哄抢盗窃扶贫物资及利用脱贫攻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告》。起诉聚众哄抢国家扶贫专项物资案1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4件,及时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中办理了王某、杨某等犯罪嫌疑人在各乡镇、村、组流串作案,盗窃人民群众财物的案件,在案件受理后,优先组织力量予以审查,依法快速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侵害群众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这些案件的办理,提高了农村广大村民的安全感,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措施五:积极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影响脱贫攻坚推进的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认罪认罚,从轻处理后有助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依法适用不起诉权。其中,关岭自治县花江镇下石村胡某某明知其父精神异常、独居在家无独立生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其父不能正常生活,本院依法对胡某某批准逮捕,后胡某某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积极进行弥补,履行赡养义务,将其父亲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按月足额支付生活费用,积极配合村镇干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作不起诉处理。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决定不起诉9人,通过不诉案件案件办理,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以检察作为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措施六:涉脱贫攻坚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处理决定后,商请案发地党委、政府,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后召开公开宣布会,充分进行说理释法,让参加的群众在身边发生的案件中得到充分的正面教育。截至目前,针对不赡养老人、哄抢扶贫物资、恶意隐瞒收入争当贫困户、宗族恶势力把控基层政权、违法阻碍脱贫攻坚正常开展等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共组织公开宣告8次,受教育群众1400余人次。


  措施七: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应优先办理,对符合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条件的,按金额上限标准进行赔偿及救助。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103人,发放救助金25万余元。该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实现救助款既救急又救贫,确保在检察环节对每一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和贫困户救助申请人精准帮扶救助到位,切实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用实际行动兑现了从检为民的执法理念。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七条措施,为全县顺利实现脱贫攻坚贡献了重要力量,关岭自治县县委主要领导对七条措施的出台和取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抓实落细抓好 注重帮扶成效


  千方百计抓好结对帮扶,是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脱贫攻坚进程中的重要举措。


  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五指山村,位于该县永宁镇西南部,距永宁镇人民政府8公里,全村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655亩,9个自然村寨17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661户3217人。2014年以来,五指山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251户1171人,属于省级深度贫困村。


  截至目前,五指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从251户1171人降低至13户48人,贫困发生率从36.38%,降低至1.49%,拟于今年上半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昔日贫穷的五指山村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得益于近年来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倾力帮扶。


  注重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该院先后派出3名干警任五指山村驻村第一书记,根据县委要求,该院严格按照“五派五不派”标准,选派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10名优秀干部下沉到永宁镇五指山村开展驻村工作。该院26名政法干警全部参与结对帮扶。成立了五指山村脱贫攻坚指挥所,建立了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担任指挥长,选派人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员的脱贫攻坚指挥体系,院党组切实加强对派出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督促驻村干警完善帮扶职责任务,严格要求驻村工作组吃住在村、工作在村,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作用,为五指山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结对帮扶的26名干警为帮扶的贫困群众送油米、过冬衣物、过节糕点等生活用品,帮助洒扫庭院,打扫村公共区域卫生,美化乡村环境,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子女读书、就医、住房通水通电等遇到的问题,了解帮扶对象所思、所想、所愁、所盼,在脱贫致富的路上给予力所能及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扎实开展工作,注重帮扶成效。该院班子成员轮流到五指山村协调、指导帮扶工作,帮助制定发展规划、召开问题整改调度会,切实为农户解决村饮水、公路、种植、危房改造、搬迁等问题。帮扶以来,关岭检察院为五指山村委提供办公经费20万余元,帮助解决永宁镇五指山村35户农户补短板问题,涉及金额4万余元;院党组、党支部不定期慰问成绩优秀的村留守儿童共计60人次,为他们送去书包等学习用具;慰问生活困难的孤寡、留守老人,为他们送去油、米、冬衣等过冬物资约120余件,为村委送去急需的桌椅、电脑、办公耗材、生活用品等物资共计价值25万余元。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为解决全村安全饮水问题,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县水务局为五指山村建设饮水工程,涉及资金113万元,覆盖全村706户3406人;协调解决五指山村坡头组饮水安全问题,涉及金额10万余元;协调为五指山村坡头组硬化通组路6.06公里。截至目前,五指山村实施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39户,完成67户老旧房透风漏雨整治,帮助解决25名贫困户就业,积极争取补助资金6万元帮助贫困户完成危房改造1户;全村贫困户新农合参合率及大病、重慢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率均达100%,异地扶贫搬迁对象均已搬迁入住。新建机耕道6.7公里,排洪沟9.1公里,实施庭院硬化300户,实现通组路、串户路、庭院硬化全覆盖;农村电网改造全面完成,全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在产业发展方面,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引导村集体成立了蔬菜种植合作社,并向永宁政府协调资金42万元,建造村合作社蔬菜大棚;协调大棚饮水灌溉项目,涉及资金7.3万元;协调农业局解决蔬菜合作社蔬菜种植所需复合肥20吨、地膜250卷;协调开展贫困户购买有机肥“买一送一”系列优惠活动,贫困农户切实享受购肥优惠8万余元;帮助协调水务局申报荷花池治理项目,涉及金额50万元,协调安顺学院农业专家到永宁镇五指山村指导农业生产技术。截至目前,五指山村共发展关岭牛养殖及蔬菜种植、鱼塘养鱼3个特色产业,养殖了43头西门达尔牛,建立了22个蔬菜大棚,种植了2亩中华寿桃,建成了休闲垂钓鱼塘5000平方米。财政扶贫资金的70%量化覆盖贫困户,通过财政扶贫资金量化入股、土地流转、带动务工等利益联结方式,251户建档立卡户全部入村级合作社,实现户户有增收产业,户户有分红,开展就业培训170人次 ,发放误工补助4.76万元,切实增强贫困户创业就业能力,稳固脱贫成效。


  一份耕耘,一分收获。因工作表现突出,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分别获安顺市、关岭自治县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院派驻五指山村的驻村第一书记荣获全县脱贫攻坚优秀党务工作者,院干警分别荣获全市、全县脱贫攻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表彰。


  力求精准定位 聚焦法治扶贫


  对于基层检察部门而言,参与脱贫攻坚的关键,在于定位精准,重在法治扶贫。


  结合检察机关法制宣传活动,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到乡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针对基层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进行宣传36次,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检察职能职责等内容,制作宣传笔记本、向群众发放1000余册,有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该院结对帮扶干部走村入户,深入结对帮扶的永宁镇五指山村,通过院坝会、交心会,围绕“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主题,重点宣传有关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法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选派了一名检察干警担任帮扶联系点公益法律顾问,义务为村民服务,普及法律知识,打通检察官与贫困户直接沟通的渠道,切实解决了贫困户诉法无门、求法难寻的局面。


  通过送法进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具体举措,该院打通检察官与贫困户直接沟通的渠道,切实解决了贫困户诉法无门、求法难寻的局面,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帮助村民树立法律意识,引导村民知法、守法、用法。


  “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我院有效杜绝了因为违法犯罪而致贫、返贫等现象的发生,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获得群众的赞誉,县委县政府的好评。”杨挺说。


  面向未来,杨挺表示,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践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七条措施》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影响脱贫攻坚刑事犯罪;加大对涉脱贫攻坚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力度,扎实做好矛盾化解等工作;依法对恶意隐瞒收入争当贫困户、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义务教育适龄未成年人因父母原因辍学等扶贫领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持续维护关岭社会和谐稳定,为脱贫攻坚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与此同时,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配优职务犯罪办案团队,严惩套取侵吞扶贫资金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


  “尽管结对帮扶的五指山村已经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但我院仍将继续扎实做好挂村帮扶工作。”杨挺说,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院党组成员带头作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检察力量向一线聚焦,切实担起挂村帮扶使命,做实帮扶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加强检察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