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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司机 注意!贵州3条高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出台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正习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黔府函 〔2021〕6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里程和具体收费标准

  (一)收费里程

  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经里程实测,道路主干线全长130.374公里,其中道路里程78.743公里、桥隧里程51.631公里(含一类桥梁21座、二类桥梁5座,一类隧道5座、二类隧道6座、四类隧道1座、五类隧道5座)。配套建设的匝道里程28.116公里,引道里程9.273公里。

  (二)具体收费标准

  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按车(轴)型计费,各区间段具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执行。

 二、做好组织实施收费的有关工作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经黔府函 〔2021〕68号批准设置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附件:贵州省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基础费率表.doc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遵余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黔府函 〔202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里程和具体收费标准

  (一)收费里程

  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经里程实测,道路主干线全长93.95公里,其中道路里程54.34公里、桥隧里程39.61公里(含一类桥梁13座、二类桥梁1座、三类桥梁1座,一类隧道5座、二类隧道7座、三类隧道2座、四类隧道3座、五类隧道2座)。配套建设的匝道里程58.94公里,引道里程3.61公里。

  (二)具体收费标准

  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按车(轴)型计费,各区间段具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执行。

  二、做好组织实施收费的有关工作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经黔府函 〔2021〕66号批准设置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附件:贵州省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计费门架基础费率表.doc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关于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黔府函 〔2021〕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里程和具体收费标准

  (一)收费里程

  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经里程实测,道路主干线全长271.01公里,其中道路里程191.473公里、桥隧里程79.537公里(含一类桥梁24座、二类桥梁10座、三类桥梁2座,四类桥梁2座;一类隧道20座、二类隧道8座、三类隧道4座、四类隧道2座、五类隧道2座)。配套建设的匝道里程157.715公里,引道里程14.317公里。

  (二)具体收费标准

  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按车(轴)型计费,各区间段具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执行。

 二、做好组织实施收费的有关工作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经黔府函 〔2021〕67号批准设置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附件:贵州省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计费门架基础费率表.doc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7日


来源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编辑 韦一茜

编审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