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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问政】赤水一女子称消费被“套路”,市监部门:定单已标注 不存在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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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晚,遵义赤水市市民官女士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她在参与赤水市某全屋定制“五一”促销活动时,遭遇“消费陷阱”。据官女士称,商家以ENF级板材的价格售给了她E0级板材,她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还2万元定金,但遭到商家拒绝。


  为深入了解此事,5月22日,天眼新闻记者前往赤水,与官女士面对面交流,并陪同她前往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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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负责处理此纠纷的市中分局负责人表示,经过详细调查,商家并不存在官女士所指的欺诈行为。他们已与商家和官女士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商家也积极提出两套解决方案:一是官女士可使用定金在商家处购买任何产品,并享受最低五折优惠;二是商家在扣除已向总公司支付的产品提点和设计师费用后,退还官女士17400元。然而,由于官女士坚持要求全额退还定金,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据该负责人介绍,官女士在5月4日参加了商家的“五一”促销活动,并签订了总价65888元的全屋定制订单,支付了2万元定金。在定单中,商家已明确标注了产品等级和价格等信息。虽然官女士提供了录音证据,其中商家客服人员提到E0级板材相当于ENF级板材,但该录音是在定单签订后录制的,因此不能作为商家虚假宣传或诱导消费的依据。而官女士说在签定定单前也有客服说过,但没有具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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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女士要求2万元的定金退还诉求,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分局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商家可以按照定货单总额的20%要求收取定金,当事人为违约方,商家有权拒绝退还定金,按照官女士定货单总额,商家有权收取13177.6元定金,超出部分无效,可以退还。如此,官女士只能退回定金无效部分的6822.4元。


  当天下午,市中分局办案人员在现场再次向官女士普及相关法律条文后,并协调商家再次让步,最终商定,同意退还定金19000元,官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认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柳

编辑 孙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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